在医美之前,估计很少有人考虑要买个保险。
但是毕竟并非每一次医美都能带来完美蜕变,还有很多时候是难以挽回的伤害。可是尽管类似“四川美女整容失败成植物人”、“江苏女子注射玻尿酸面神经受损伤”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耸人听闻,但好像曾未真正阻挡住爱美人士走进医美机构的决绝脚步。
事实上,真实的整容失败的数据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可怕。
根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在医美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这近十年,几乎每一年都有将近10万医美的受害者。而且单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平均每年收到的因医美整形而毁容的投诉案件就多达2万起。
更令人痛心的是,因黑医美导致整形失败的80%以上都是不能修复的,有的甚至终身残疾,这让受害者无论是身体还有心理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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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 的医美险
那怎样才可以更安全的变美?或者说怎样可以帮助求美者降低医美风险或者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相信很多人都不约而同的想到了未雨绸缪的保险。
毕竟,医美险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在出现医美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得到一份赔偿这么简单。而代表的是行业规范、是业界良心、更是求美者最后的心里寄托。
因为作为资本方,保险公司虽然追逐利益,但对风险更是警惕。
所以,只要是敢于染指医美,意味着求美者所选择的这家机构是比较规范和安全的。
对于求美者而言,保险公司会要求医美机构出具全方位医美风险解决方案,尽量将条款细节做到极致,为求美者提供切实保障,将医美的风险降到最低;而作为医美机构而言,这无异于倒逼机构内部对医美手术尽善尽美,尽己所能减少医美事故,避免牵扯保险事故。与此同时,作为牵手“医美”和“保险”的桥梁,医美险也把医生的赔付损失降到最低,把风险控制做到最好。
所以,医美保险,可谓一箭三雕。
其实早在2015年前后, 就有中国人寿、泰康、平安等保险公司先后推出过医美险,主要为意外险、医师责任险和保险基金池,简称保险界的“两险一金”。
意外险简而言之就是发生医美事故之后,意外导致的身故或者伤残进行赔付的保险;医师责任险则是医师购买的保险,目的是降低医生的损失,当发生医美事故后医生不用进行赔付,而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基金池则可以看作是一个补充,在保险赔付不够的时候,基金池可以填补,对保险无法涵盖到的内容进行赔付。
可能还有求美者听说过“满意险” 。但是事实证明,口若悬河的医美销售口中所承诺的满意险一般只是口头说说。大概意思就是承诺只要求美者不满意就能赔偿。但是用指甲盖想想都应该知道,贼精的保险公司是疯了吗?这无非是一些医美公司搞得噱头或骗局罢了。
乍一听医美保险种类还挺齐全,但是实际上这些保险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刚推出的时候热热闹闹,推出后并没有引起太大风浪,甚至到现在是否还存在都是一个未知数。选择购买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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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险步履维艰,原因何在?
1.保险公司角度:损失不可控,界定不清晰
医美存在风险,这个人尽皆知。但医美行业在我国野蛮生长的这几年,由于行业管理混乱,可靠的统计数据少之又少,这就给保险公司对医美行业的真正风险评估造成困扰。没有足够的数据来分析风险发生的比例,损失不可控,所以很多保险公司对医美保险敬而远之。
除此之外,根据之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2019年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显示,大家对美的标准难以统一,是医美纠纷司法认定存在的三大难题之一。因为医美效果多是主观评价,很容易受到自身审美修养、喜好及他人评价的影响,除了重大损伤,对于一般医美成果无客观损害证据。
这就给保险公司的具体鉴定造成了很大的难度。无法鉴定,何谈赔偿?
2.医美医生角度:产品选择少,购买意识弱
就我国目前的医疗管理体制而言,责任主体一般指的是机构而非医生,即使是行业监管也一般是直接面向机构的。机构承担责任,也就相应地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医生只能听机构的指挥。
医师责任险就被许多机构认为的不必要的开支,再加上目前市场上并没有成熟的医生保险产品,选择余地小,保险制度不成熟,购买者自然甚少。
其次,就医生本人而言,购买保险的意识并不强。作为一名技术可靠、经验相对丰富的医生来讲,手术失误极少发生,即使万一出现了失误,也是机构负责。或者自己也可以通过修复进行减少损失,购买医生责任险纯属多余。
3.医美机构角度:不想吓走求美者
在医美行业有一种说法,即医美消费是“冲动消费”而非“理性消费”。
因为可以说几乎每一位求美者都知道医美项目有风险,尤其是向隆胸、隆鼻、削骨等这样的大项目。但当他们好不容易用爱美之心战胜了害怕恐惧,走进医美机构却被告知要先买医美保险再手术。这无疑告诉求美者,此项目真的危险重重!
所以,对于医美机构而言普遍担忧“医美手术意外险”把本来已经成交的求美者吓跑,从而失去一单生意,自己把到手的鸭子给吓飞了。而且即使是出现了事故、意外或纠纷,也愿意私了,不愿意外界知道,包括保险公司。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可是句老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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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尽管如此,医美险仍标志着社会对于未来医美行业发展的理性思考。